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科学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本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领导机构,各相关专业成立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小组,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等组成。
2.建立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库。按照不低于考评组人数3倍组建专家库,测试专家一般应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判断能力,具有与测试项目相关的知识面和知识结构。有直系亲属参加招生测试的不得入选专家库,专家库要有一定数量的来自企事业单位的专家。
3.根据测试工作需要成立若干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成员在纪检部门人员监督下从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每组设组长1人,成员不少于4名。考评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工作。
测试时间:
2024年4月25日-26日,具体考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测试地点: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滨海校区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操作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测试内容及形式,普高招生考生见表1,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见表2。
表1普高招生考生适用
表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适用
考评组成员按照综合素质测试规则对考生的答题情况独立评分,有效考评分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评分结果不解释。考评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考试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的规定。
设置候考区和测试区,测试开始前,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需到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以抽签的方式对考生进行分组和确定测试顺序。测试开始后,专家考评组对测试区考生进行测试。未轮到测评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候,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
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一经发现考评专家在考评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终止考评资格并视情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监督人员不得随意干扰专家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测试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
本测试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附件1:学前教育专业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评分标准(普高招生考生适用)
附件1:学前教育专业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评分标准
(普高招生考生适用)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语言技能40%,艺术技能60%。
2.综合素质测试得分=语言技能分数*40%+艺术技能分数(三选一)*60%
3.语言技能和艺术技能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语言技能评分标准
(2)艺术技能评分标准
①钢琴演奏评分标准:
②歌曲演唱评分标准
③舞蹈评分标准:
考评组成员按照综合素质测试规则对考生的面试情况独立评分,有效考评分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评分结果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