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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来源:浙江高职提招网    发布日期: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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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前身是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拥有两个校区,鄞州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旅游学院、国际学院、景观生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共设30余个高职专科招生专业,全日制学生1.2万余人。

第三条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学校修完规定的学业后,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按照“四严”要求、“四精”标准,着力实现“四名”目标,全力打造特色鲜明、国内一流、世界水平的高职名校。学校持续开展“分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分类培养、分层教学、尊重选择、多样成才”的人才培养理念,让学生在技师型、复合型、国际化型、创业创新型、升本型等不同类型中多样成才、人人出彩。

学校先后被评为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全国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等。2020年12月,学校列为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并附建园林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两个A类高水平专业群,2024年以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绩效评价“优秀”通过验收。2025年,学校“工业互联网技术专业群”“园林技术专业群”获批浙江省第二期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6年提前招生拟招生320名,其中面向普高招生考生计划190名,面向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计划130名。招生专业、招生对象、计划数、学费、测试形式等情况如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_招生计划

注:1.2026年学费最终以省物价部门公布文件为准;

2.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届时分流到开元班、会博班和首旅南苑合作班;

3.现代农业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园艺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录取学生在奉化校区就读;

4.报考应用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科目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学考等级在C等及以上;

5.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第六条  若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专业原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专业实际参加测试人数的85%(四舍五入原则)执行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不再设置“备录”。

第四章 考试报名

第七条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普高生已取得2026年浙江省普高招生报名资格,中职生已取得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资格。

2、普高生参加过高中学考且有10门学考科目成绩等级;中职生参加过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且有相应的成绩。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第八条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6年3月7日9:00—3月20日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s://zs.nbcc.cn/)提前招生报名入口,根据网上提示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位考生填报1个专业志愿。凡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无效报考,不再另行通知补报。

第九条  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确定。学校不设入围比例,报名结束后,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情况,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公布进入各专业综合测试的名单,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条  报名考试费。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考试费140元/人,缴费时间2026年3月22日-3月29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作放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一条  因材料不合格或未正常缴费等原因未通过审核确认的,视作无效报考;因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报名费、报名材料等不予退还。

第五章 现场确认及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二条  现场确认、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26年4月12日。现场确认安排在考前进行。具体场地安排及测试的流程、要求、考核内容等在报名结束后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2.准考证(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第十四条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因材料不全无法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若提供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

第十五条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00分,通过机测的形式进行,具体测试方案届时在学校招生网上另行公布。

第六章 成绩计算

第十六条  总分200分。普高生由10门高中学考科目的成绩等级赋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普高生学考成绩按成绩等级换算成相应分值,满分100分,占5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中职生由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占5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

高中学考成绩等级赋分见下表。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_折算

注:成绩等级以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往届生技术科目成绩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各占50%折算。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

普高生若遇总分相同,则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技术等学考科目的优先等级和成绩等级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高低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情况择优排序。

中职生若遇总分相同,则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按获得专业相关的证书情况择优排序。

第十九条 考生在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凡显示“拟录取”的考生可选择我校作为录取院校,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一条  凡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校、转专业。若确因身体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按我校《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申请。

第八章 体检

第二十二条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具有高考体检资格的医院自行体检或参加中学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因身体原因不符合专业报考相关条件的考生请慎重报名。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可作退学处理。

第九章 违规处理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提前招生工作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及相关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二十六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咨询电话:0574—88122233  88122255

第二十八条  监督电话:0574—87415810

第二十九条  招生网网址:https://zs.nbcc.cn/

第三十条  招生指定邮箱:nbcczsb@nbcc.cn

第三十一条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激励政策;同时还设有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我校公共外语课语种为英语。

第三十二条  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齐备。鄞州校区基础设施全新升级,奉化校区园林特色风景如画,校园环境育人功能显著提升。学生宿舍全新装修,设施齐全,所有寝室通热水,配备上床下桌功能型一体床、空调、饮水机等;公共区域设有共享洗衣机、电吹风、开水机等,楼栋内配有冰箱、微波炉等。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及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附件: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提前招生时间进程表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_时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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