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高职提前招生共招生485人,其中普高(学考等级折算计分)考生410人、单独考试招生(技能考折算计分)考生75人。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是全日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高校),国标代码12861(浙江省招生代码0045),杭州市滨江校区位于滨江区滨文路528号,嘉兴市海宁校区位于海宁市青年路999号。
招生专业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学年) | 备注 |
|---|---|---|---|---|
| 1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10 | 6600 | 滨江校区就读 |
| 2 |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 10 | 6600 | 滨江校区就读 |
| 3 | 产品艺术设计 | 10 | 9000 | 滨江校区就读 |
| 4 | 应用电子技术 | 10 | 6600 | 海宁校区就读 |
| 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0 | 6600 | 海宁校区就读 |
| 6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10 | 6000 | 海宁校区就读 |
| 7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 | 70 | 16000 | 海宁校区就读,与澳大利亚博士山学院合作 |
| 8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70 | 18000 | 海宁校区就读,与伦敦南岸大学合作 |
| 9 | 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70 | 18000 | 海宁校区就读,与伦敦南岸大学合作 |
| 10 | 跨境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 70 | 18000 | 海宁校区就读,与伦敦南岸大学合作 |
| 11 |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70 | 18000 | 海宁校区就读,与伦敦南岸大学合作 |
单招考生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单招类别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学年) | 备注 |
|---|---|---|---|---|---|
| 1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机械类 | 10 | 6600 | 滨江校区就读 |
| 2 |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 机械类 | 15 | 6600 | 滨江校区就读 |
| 3 | 汽车智能技术 | 电子与电工类 | 15 | 6600 | 滨江校区就读 |
| 4 | 应用电子技术 | 电子与电工类 | 15 | 6600 | 海宁校区就读 |
| 5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计算机类 | 10 | 6000 | 海宁校区就读 |
| 6 | 产品艺术设计 | 工艺美术类 | 10 | 9000 | 滨江校区就读 |
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志愿。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报考要求外语学考等级最低为C;学校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总分计算
普高考生
普高考生总分300分 = 学考科目折算成绩(150分)+ 学校测评成绩(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150分)
单招考生
单招考生总分200分 =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100分)+ 学校测评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100分)
学考折算
普高学考折算
折算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其他7门科目中折算分数最高的2门(共5门),每科满分30分,满分为150分。
| 等级 | A | B | C | D | E/其它 |
|---|---|---|---|---|---|
| 分值 | 30 | 28 | 26 | 24 | 0 |
备注:浙江省考生的学考科目等级以省教育考试院提前招生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学考成绩信息为准;学籍转入浙江省的外省考生,学校只认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前招生系统中下载的学考成绩,学籍未转入浙江省的考生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意见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或证明(原件);往届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合并,取其折算后的平均值。
单招技能考折算
折算形式: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满分100分;学校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成绩总分按比例折算,满分100分。
报名条件
1、资格与手续:符合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普高招生考生须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号,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须已办理相应类别的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志愿。
2、专业特殊要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报考要求外语学考等级最低为C;学校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3、网上确认与缴费期限:入围考生须在3月30日10:30至4月6日10:30完成缴费(报名费140元/人,支付宝缴费系统缴费,银行汇款等其他方式无效,误缴不退)和网上确认(核查确认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照片、无违纪处分证明,阅读并确认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不予受理缴费,不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未经确认或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报名费不退。
考试内容
综合测试方案拟于3月31日左右在学校招生网公布。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缺其中一证不得参加考试。
普高考生校考测评
| 专业 | 测试形式 | 满分 | 测评内容 |
|---|---|---|---|
| 全部11个招生专业 | 笔试 | 150分 | 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基本逻辑思维分析能力、知识应用能力、表达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素养与能力(无指定参考书和历年试题;4月12日上午,滨江校区) |
单招考生校考测评
| 专业 | 测试形式 | 满分 | 测评内容 |
|---|---|---|---|
| 全部6个单招专业 | 笔试 | 200分 | 文化课考试: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参考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4月12日下午,滨江校区) |
流程安排
| 日期 | 安排 |
|---|---|
| 3月7日9:00—3月20日17:00 | 网上报名(省教育考试院提前招生报名网站或学校官网,含志愿填报) |
| 3月27日左右 | 公布入围名单(学校招生网) |
| 3月30日10:30—4月6日10:30 | 入围考生网上确认并缴纳报名费140元 |
| 3月31日左右 | 公布综合测试方案 |
| 4月8日16:00开始 | 打印准考证(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打印) |
| 4月12日上午 | 普高考生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笔试,滨江校区) |
| 4月12日下午 | 单招考生文化课考试(滨江校区) |
| 5月7日左右 | 首轮录取开始 |
| 5月17日—5月30日 | 录取名单公示(学校招生网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公示十个工作日,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确定) |
录取规则
1、入围:普高招生考生以学考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按最多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1:6确定入围名单;末位同分的均入围;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一定比例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单独考试招生机械类、电子与电工类、财会类、计算机类考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合格即入围;艺术类(工艺美术)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经学校招生办审核确定入围名单。
2、拟录取与备录取: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分档确定——实际参考人数大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2倍的,拟录取按计划数的1:1确定,备录取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5确定;参考人数在计划数1.2倍(含)至2倍(含)之间的,拟录取按计划数的1:1确定,备录取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1确定;参考人数小于计划数1.2倍的,拟录取按实际参考人数的**80%**确定,不安排备录取(计算数值的小数位四舍五入)。
3、确认院校: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查询并选定其中1所高校专业(类)作为录取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考生最终将被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
4、递补顺序:因考生放弃而产生的缺额计划,在备录取考生中依次择优录取;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最终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公示十个工作日。
5、同分排序:普高考生总分相同时,参考学考科目单科成绩等级择优录取,顺序为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技术、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经单科排序后仍相同的,参考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成绩优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参考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数学、语文,仍相同的参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与数学考试成绩之和,结果仍相同的优先录取具有较强职业素养及较高技能水平的优秀考生。
6、体检认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7、违规处理: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在综合素质评价或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如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后续影响:提前招生已录取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招生录取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71-87773090、0571-87772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