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4〕14号),《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平稳有序组织做好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要求
1.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测试实施方案、评分标准及测试规程,成立测试专家组,处理测试过程中的问题等。
2.测试考评小组: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若干个专业测试考评组,设组长1名,成员4名。负责测试题型的确定、测试题目的拟订。
3.工作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工作。
二、测试地点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三、测试形式与时间
四、评分方式
由考评专家组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核分。
五、测试监督
1.考生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测试。
2.考评组成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提前招生选拔的不得担任考评组成员。
3.学校纪检室全程实施监督。一经发现考评专家在考评过程中有违反《评委责任书》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场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终止考评资格并视情提出进一步处理的意见。监督人员不得干扰专家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建议。
六、其他
本测试方案未尽事宜由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8510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