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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平稳有序组织好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制定综合素质测试实施方案、评分标准和测试流程;组建测试考评组并指导其开展工作;研究决策测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测试考评组
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若干个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成员抽签产生,每组由7名成员组成,设组长1名,成员6名。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提供测试结果。
二、测试内容
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满分3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认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和学习潜质等。
三、测试时间与地点
测试时间:2026年4月11日(周六)
测试地点: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杭州校区(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118号)
四、测试形式与流程
综合素质测试通过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分组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测试流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测试考场设置候考区和测试区。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在候考区集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分组及测试顺序;测试考评组在测试区对考生按顺序逐一进行测试。未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候考区等候,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测试资格。
五、评分方式
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对考生的答题情况现场独立评分。有效考评分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其中考评最高分、最低分不计入有效考评分(如出现多个相同的最高分或最低分,仅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考评组提供的评分为最终结果,评分结果不作解释。
六、测试监督
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接受纪委办公室全过程监督,并同时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