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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分数

招生章程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来源:浙江高职提招网    发布日期: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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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6〕16号文件规定,特制定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学校国标代码:10827

(六)办学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21号

(七)学校简介:学校于1984年由民政部创办,1999年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成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民政部共建、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入选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第一期、第二期国家“双高建设计划”单位。学校始终锚定“一个特色 两个面向”战略定位,坚持民政民生特色,面向现代服务业,面向智能制造业,着力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发展好”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缴费标准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_招生计划

(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招生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考生需取得所有科目高中学考成绩,在浙江参加高中学考的考生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学考成绩是外省获得的,学校仅认可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成绩等级。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zs.csmzxy.edu.cn/

(二)填报专业志愿

填报专业志愿与单招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三)报名时间:2026年3月27日10:00—3月30日 10:00  

(四)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1.时间:3月31日12:00--4月2日12:00

2.考试费:80元/人

缴费及自助打印准考证流程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六、考试形式与计分方法

(一)考试科目:文化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高中学考折算成绩):以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专业科目成绩换算分值(高中学考折算成绩)作为依据,不再单独组织文化素质测试。

2.综合素质测试:所有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200分。由我校命题,主要考查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二)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1.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方法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_学考分值

2.学考科目及成绩折算比例

语文×30%+数学×20%+外语×20% +历史×20%+物理×10%

(三)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及安排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_校测时间

(四)考试地点:杭州职业技术大学(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68号)

(五)请所有报考考生注意:报名结束后以“省份+考生姓名”为口令,申请加入我校浙江单招咨询QQ群:1076155411

七、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一)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遇到总分相同情况,依次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的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排序顺序为:综合素质、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

(二)文化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中下旬在我校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我校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公示期间如有录取考生放弃录取,缺额不补录。

(五)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浙江省2026年其他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六)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要求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其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十、奖、贷、助措施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十一、附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学校联系方式

网   址:https://zs.csmzxy.edu.cn/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联系人:胡老师  

(二)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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