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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丨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来源:浙江高职提招网    发布日期: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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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省代码:0133;国标码:14492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六条  学校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

2026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计划390人,其中普高招生考生335人,单独考试招生考生55人,具体招生计划见表1:

表1  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表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_招生计划

注:学费最终以省物价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者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当年高考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

(二)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高中毕业生。

(三)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还应满足以下报考要求:

1.身高要求:净身高女生162cm-175cm,男生172cm-185cm。

2.视力要求: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X”型腿、“O”型腿;皮肤无纹身,无明显胎记,外露皮肤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

4.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传染疾病。

5.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

(四)报考室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五章  时间安排

第九条  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7日9:00—3月20日17:00

(二)入围名单公布时间:2026年3月23日16:00

(三)缴费时间:2026年3月23日—4月8日16:00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4月22日—4月26日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 2026年4月25日—4月26日

(六)成绩公布及录取时间:2026年5月,详见学校招生网站通知

第六章  报名流程

第十条  报名方式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参加学校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限报1个专业,报名成功后,专业志愿不得修改。其中,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只能在对应类别中报考。

(二)网上报名

 1.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

 2.2026年3月20日17:00前按要求在学校招生网站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系统)准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

(三)入围名单公布

网络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入围名单,具体入围原则如下:

普高招生考生根据语文、数学、外语、自选科目两门(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中选择成绩最优的两门)等五门科目的高中学考等级,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折算分值(折算方法见第十三条),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的1:7确定入围(列尾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时入围)。若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7倍时,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合格者全部入围。

高中学考成绩以“服务平台”提供成绩为准,具体入围名单将于2026年3月23日16:00在学校提前招生网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询。

(四)报名考试费:入围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人,可登录学校招生网进行在线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否则报名无效。

第十一条  通讯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邮编325016。

第七章  测评与成绩

第十二条  测评由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

第十三条  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考试

1.普高招生考生

高中学考满分100分,学校将考生高中学考的语文、数学、外语、自选科目两门(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中选择成绩最优的两门)等五门科目的学考等级,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折算分值,折算标准见表2。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包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取两科折算后的平均分,学考成绩P等计5分。

表2  科目等级分值折算标准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_学考折算

备注:在浙江参加高中学考的考生成绩等级以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学籍从外省转入浙江的考生,我校仅认可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学考成绩)。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单独考试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取得的成绩为准,折合成100分计算。

第十四条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具体见表3:

表3   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项目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_测试内容

备注: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在面试前查看身高和疤痕等,符合条件方可进入面试。

第十五条  总分计算

1.普高招生考生

总分(满分200分)=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折算分(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总分(满分2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分(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报考空中乘务、室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还需保证身体条件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根据考生总分,各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按计划数与拟录取数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计划数与备录取数1:5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5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

(四)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报送至浙江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双向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五)总分相同,按照下列规则确定“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

1.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考折算成绩优先排序录取。若上述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学考语文、数学、外语和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排序。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若再出现同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其他说明

1.如参加该专业综合测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实际参加该专业综合测评人数的90%录取(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2.我校各专业开设的语种为英语。

3.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十七条  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录取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入学手续。

凡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无需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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