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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内唯一一所以信息通信、邮政快递类专业为核心特色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系省级文明单位。学校抢抓职业教育改革战略机遇,紧扣产教融合发展主轴,统筹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协同发展,主动对接并服务信息通信、邮政快递行业发展及地方经济社会建设需求。学校聚焦数字化技能型人才培养,锚定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邮政智能化三大方向,布局建设22个特色专业,全力打造适应数字化转型趋势、厚植职业化素养底蕴、彰显差异化竞争优势的“专精特新”高职强校。学校办学底蕴深厚、行业地位突出,是全国邮政快递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国家级试点学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校建有国家智慧城市培训基地、国家安全生产培训演练基地、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等四大国家级基地,具备邮政、通信两大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资质,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支撑。
第三条 学校具有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学校国标代码:13688,浙江招生代码0128。
第四条 学校坚持就业导向办学理念,深耕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致力于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行业生力军与技术骨干。
第五条 校址: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开元东路88号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编码:312366。
第六条 面向浙江省内普高招生考生,计划招生23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见下表:


第七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可报考我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满足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要求,并已获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号;
3.已取得高中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各科目学考等级均达到D等及以上。
第八条 考生报名、入围和缴费
(一)考生网上报名
凡符合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条件考生,登录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根据提示进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每位考生仅允许填报1个专业志愿。
报名时间:2026年3月7日9:00—3月20日17:00。
(二)公布各专业入围资格名单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且审核通过后,学校将确定各专业入围考生名单,仅入围者可进行缴费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具体确定规则如下:
以考生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成绩为依据,分专业按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00%划定入围分数线(分数线同分考生一并入围);若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人数不足计划数的1000%,则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均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高中学考等级以我校公布入围分数线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官方数据为准。
入围名单公布安排:各专业入围分数线及资格名单将于3月22日在我校招生网站发布,由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缴费
入围考生须在指定期限内按缴费流程提示完成报名费缴纳。缴费时间:3月22日—4月1日13:00,报名费140元/人,缴费方式详见我校招生网站发布的缴费须知。未按时完成报名费缴纳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第九条 已入围且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条 考生高职提前招生考试总成绩由基础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满分200分。
基础成绩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技术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等级换算生成,基础成绩为各科目学考等级对应分值的累加,满分100分。具体等级换算分值详见下表:

高中学考成绩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予以认可,其中技术科目学考等级按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项成绩等级取高认定。学籍从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我校仅认可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学考成绩。
第十一条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形式为面试。
(一)综合素质测试考查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文化、经济、科学视野、基本逻辑思维分析能力、知识应用能力、人文修养、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无指定参考书和历年试题)。综合素质测试形式、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另行公布)。
(二)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与地点
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缺其中一证则不得参加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分三个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时段一:报考我校云计算技术应用、集成电路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的考生,测试时间:4月11日(周六)08:00-12:00;
(2)时段二:报考我校电信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邮政快递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测试时间:4月11日(周六)13:30-17:30;
(3)时段三:报考我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的考生,测试时间:4月12日(周日)8:00-12:00;
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开元东路88号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坚持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全面公平、公正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要求,学生入校后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学校分专业分类别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基础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为200分】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1比率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再从后续名单中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5比率择优确定备录考生名单(包含序号),提交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如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数等于或少于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考人数的前90%(四舍五入)确定为拟录取名单,不再设置备录名单;如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数等于或少于专业招生计划数1:6的,则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其他全部确定为备录取考生(包含序号)】。
考生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对本人拟录取情况进行确认,选择我校的拟录取考生即为我校录取新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后续录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一轮录取结束后,学校按各专业录取缺额数1:1比例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进行下一轮选择确认。只要学校某专业尚有缺额计划同时该专业还有备录考生,则该专业录取循环持续进行,直至录取结束。
第十六条 同分考生排序。当有两名及两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相关考生间的名次按以下原则确定:
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考单科成绩等级的优劣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其中,高中学考单科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学、政治、历史、地理。若仍出现同分,则根据同分考生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顺序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凡被我校拟录取和备录取考生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录取结束后,录取考生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进程安排如下: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受国家法律法规约束,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主动接受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575-85745538,E-mail:jdts@zptc.cn。
第二十条 诚信报考及违规处理
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及考试。凡以虚报信息、隐瞒事实、伪造或涂改材料等欺诈手段获取提前招生资格的,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规定处理,具体如下: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责令收回或没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取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或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内容,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或由他人替考入学、获取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一条 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有同等待遇,在本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发给国家教育部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核定标准收取各专业学费,具体金额见本章程第六条、第七条。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具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资困助学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建立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