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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提前招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来源:浙江高职提招网    发布日期:2024-06-19

各位考生:

根据《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提前招生章程》规定,录取总分由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职高生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及素质特长记分三部分成绩组成,录取时以专业为单位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拟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划定“备录取”分数线,确定“备录取”名单。考生可登陆我院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状态。(职高生因职业技能考试(理论)成绩尚未出分,拟录取及备录取名单延至职业技能考试(理论)成绩出分后再行发布。)

另:根据章程规定,普高生若遇总分相同,则具有素质特长记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和排序;若仍相同,则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技术等学考科目的优先等级和成绩等级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高低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情况择优录取。

职高生若遇总分相同则具有素质特长记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和排序;若仍相同,则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按获得专业相关的证书情况排序。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分数线

注:上述表格中的“同分优先排序说明”是指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章程规定的各部分成绩优先顺序作为判断原则,直至某项判断达到的等级或分数要求。

二、有关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校报名平台及省考试院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确认为“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它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拟录取”资格,请考生密切关注时间进程,并保持手机畅通。

三、重要时间进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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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广大考生对我院的关注和认可,因提前招生计划有限,对未录取的考生我们深表遗憾。在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中,我校将整合办学资源,进一步增加招生计划,请未录取的考生持续关注我院。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我院将竭诚为广大考生作好志愿填报的咨询和辅导工作,届时欢迎咨询、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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