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2.公示时间从5月17日起到5月30日止,共10个工作日。
3.监督投诉电话: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571- 89718483、86929986。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13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4〕14号)、《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等文件要求,我校2024年提前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已完成各阶段统分、核分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系统确认等环节工作,现将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内,考生不得放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71-85126932、85128623。传真:0571-85126932。
学校地址:杭州市钱塘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