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及“十条禁令”纪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经综合素质测评,现对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结果公示.pdf
一、重要通告事项
1. 公示期内不可放弃
本次公示期间,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2. 问题反馈渠道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纪检部门反映问题:来信、来电、来访
要求: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
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
3. 反馈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反对诽谤诬告。
4. 公示时间
2025年5月17日至5月30日。
二、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577-86538533
举报受理: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
通信地址:
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433号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505)
其他咨询电话:0577-86533927
、86556791
三、后续流程
公示期结束后,录取名单将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