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规定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要求 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完成 现将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事项说明
1 公示期内考生不得放弃
2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纪检室反映问题
3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 公示时间从5月17日起到5月30日止 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 0577-85108000
地址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开祖楼2009室
纪检室 0577-85108020
地址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开祖楼1915室
邮编 325016